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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4月1日起公園綠地計102處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
2014
03/29
23:12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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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9 23:12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依據衛福部公告自41日起『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屏東縣符合規範並設有吸菸區之地點為:墾丁國家公園之後壁湖、社頂自然公園、鵝鑾鼻公園、貓鼻頭公園、關山區域及南灣遊憩區等6處指定區域及茂林國家風景區,另全面禁菸區域有大鵬灣風景區、雙流、墾丁森林遊樂區。另屏東縣各公家單位管理之公園綠地計有102處,其中4處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其餘公園綠地全面禁止吸菸。

衛生局表示,為因應此次公告措施能順利推展,已召集管理單位協商取得共識並明訂需配合辦理事項,目前已完成禁菸標示或規劃動線適當的吸菸區,並希望藉由加強宣導和勸導,能有效區隔吸菸區與非吸菸區。此次公告之目的,藉由透過更明確的規範,達到有效區隔與引導的效果,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能互相尊重,互不干擾,不僅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亦讓吸菸者得到尊重,不會因為吸菸而遭排斥;社區公園是老人和小孩常去運動和遊戲的地方,期能讓多數民眾到公園遊憩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舒暢身心,達到休閒並兼顧健康的生活品質。

衛生局提醒吸菸民眾,至各場所只要看到禁菸標示,就須配合相關規範及指引,如果看到有人在公園禁菸場所吸菸,可主動協助勸導,或撥打免付費專線「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及屏東縣菸害專線08-7385372舉發。衛生局將於舉報地點加強稽查,發現違規者即處以新臺幣2千元至1萬元之罰鍰。

上傳時間:2014-03-29 23:12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蔡秀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新聞網路電視台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