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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分局二城派出所警員陳彥廷及黃冠傑2員(下稱陳黃2員)於113年2月4日
5時10分接獲報案稱於頭城鎮北宜路一段196巷11號前有男子趴睡於機車上,擔憂其
身體不適,故請警方到場協助。
案經民眾蔡○○當日騎乘N○○-○○10號普重機車從台北市行駛北宜公路至宜蘭
兜風,抵達頭城鎮後因騎行時間過長,導致體力不堪負荷,遂於路旁趴於機車休息;
陳黃2員到場叫醒蔡民後,檢視其無任何外傷且意識清楚,僅係過度疲累需稍作休息,
因當日寒流來襲且下雨,故先將蔡民帶返所,提供飲用水及食物供其休息享用,待蔡
民休息足夠及體力恢復後,感激警方關心便自行離去,接續其春節郊遊之行程;蔡民
對於警方熱心協助之舉,深表感激。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