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前記得繳納地價稅 逾期加徵滯納金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今(113)年地價稅繳納期限11月30日,因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12月2日,籲請民眾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果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多加留意。
該局說明,若民眾需要補發繳款書,可利用該局資訊網站(https://www.hltb.gov.tw)「視訊櫃臺」、「線上申辦」或以電話等多元管道提出申請,亦可就近至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
另外,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稅務局鼓勵民眾以行動支付APP及線上查繳稅,可參加抽獎活動,開徵期間結束後各抽出15名得獎者,各得1,000元禮券。若以現金繳稅者,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可至統一、全家、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如有地價稅疑義或補發繳款書事宜可撥打稅務專線03-8226121分機182至18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