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徵約僱人員2名
花蓮縣政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徵約僱人員2名
一、職稱:約僱人員
二、時薪:相當五等(280薪點)
三、名額:2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觀光暨公共事務處公共事務科
五、工作內容:
(一)辦理新聞行政業務。
(二)縣長行程跟拍輪值、新聞稿撰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至10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
考試三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到職日前一日止。
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達半年以上者尤佳。
八、遴聘方式: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
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
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
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觀光暨公共
事務處公共事務科),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應徵觀光暨公共事務處公共事務科約僱人員。
(二)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錄取名單,經由觀光暨公共事務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九、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101年5月7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十、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5700,黃微鈞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