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享:
★★★台灣法律地位獨立,台灣具備所有國家的要件,台灣事實上是一個國家,只因為缺少強國的承認!!!日本政府將與台灣民進黨政府簽署國對國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美國德州共和黨眾議員麥考爾和新澤西州民主黨眾議員羅伯特·安德魯斯,準備在5月7日提出一個共同決議案,要求歐巴馬政府與台灣恢復正式外交關係。決議案的內容是
★★★依據聯合國憲章"住民自決"原則(國際法)與舊金山和約(條約)!台灣主權屬於全體台灣人所有!由台灣人決定自己的前途!這就是舊金山和約的精神與原則!全世界沒有
http://taiwanyes.ning.com/forum/topics/tai-wan-de-wei-wei-ding-you?commentId=...
★★★1945年6月26日通過的聯合國憲章第77條b款規定,自敵國分離的領土適用國際託管制度;第76條b款規定,託管的目標在使託管領土的自治或獨立。台灣法理上獨
http://www.taiwannation.com.tw/topic012.htm
★「住民自決權」的國際法理淵源
http://littlefang.myweb.hinet.net/home/sd.htm
★★★美國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 這是在舊金山和約裡的內容無誤 但依此主張台灣主權在美國的手裡是錯誤的!!!依據國際戰爭法 佔領是無法轉移領土主權的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並未將台灣主權轉移給任何一個國家 依據舊金山和約與聯合國憲章民族自決的原則!!! "台灣主權屬於全體台灣人所有"!!!台灣人要建國當然就可以建國!!!由台灣人自己決定前途!!!因為這是國際法所保障的權力!!!道理就是這麼簡單!!!
★美國政府不支持台灣民政府組織!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tai-wan-min-zheng-fu-pian-hen
★Taipei Times reported: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10/09/01/2003481846/1
★日清馬關條約,大清帝國永久割讓台灣予日本,開羅宣言美國羅斯福英國邱吉爾中國蔣介石都沒人簽署,它事實上只是一個新聞公報!!!
★「舊金山和約」,不但終結了日本對台灣的主權,也終結了台灣在二次大戰終戰後的未定地位。這是對台灣地位非常重要的國際條約。這項條約是台灣今日取得國際獨立主權的依據
★孫文.毛澤東.蔣介石.周恩來都曾是台灣獨立的支持者,因為他們都很清楚的知道=台灣根本不屬於中國!!!
http://taiwanyes.ning.com/profiles/blogs/zhou-en-lai-guo-qu-wo-men-yao
★★★一九五五年二月五日英國British Times報導,英相Sir A. Eden發表有關台灣地位聲明,提及:
(一)中國軍隊有權接管(right to take over)福爾摩沙的法理根據,是依據最高統帥麥帥之命令,自被征服者日本手中所統治管轄(take over)之台灣執行「行政權」。
(二)有關行政權之接管,並不牽涉領土割讓也無涉主權之變更。可以證明所謂台灣主權「未確定uncertain」或「未決定undetermined」,意即「未改變
(三)蔣介石被安排去台灣執行「軍事佔領」,使台灣領土處置懸而未決,然而因為戰後和平條約的約束,所以並不會因此而成為中國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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