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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經核准農地不課徵
2013
05/30
14:05
天眼日報記者
曲天佑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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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0 14:05
天眼日報記者 曲天佑 台東縣 報導

土地重劃後第1次移轉經核准農地不課徵,嗣後再移轉應課土增稅時,不得申請重劃減徵。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百分之四十。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未申請依土地稅法第39條第4項規定減徵土地增值稅,而係申請並經核准依同法第39條之2第1項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嗣後再移轉依法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時,已非屬重劃後第一次移轉,無重劃減徵之適用。

該局籲請民眾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上傳時間:2013-05-3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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