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年1月1日起,財政部對於紙本電子發票的規格統一調整為「定寬並限長」,寬度5.7公分,長度則以不超過19公分為原則,以方便民眾整理與收納,同時持續推廣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提供更便利的服務。
臺南分局說明,為提高紙本電子發票辨識度,財政部已明訂格式及紙張規格(包括字體位置、大小與條碼位置等);感熱紙則須符合防水、防油、防熱、防塑、耐光與耐濕等「六防」規範,並採用中高階以上不含雙酚A之紙質,安全無毒,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臺南分局進一步表示,財政部已積極推廣「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本年度更預計與內政部合作,將自然人憑證條碼納入成為第二張共通性載具,直接透過憑證上的條碼索取電子發票,讓民眾逐漸習慣透過各項載具索取電子發票,達到發票無紙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