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觀光旅館廚房衛生安全稽查
有關行政院消保處於102年5月24日至本縣查核國際觀光旅館衛生安全不符規定乙案,其中田江股份有限公司(蘭城晶英酒店)食品作業場所有12包「阿萬之家蔗燻鴨賞」食材逾有效期限(有效日期:102年5月15日)及五鳳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礁溪老爺大酒店)倉儲有六罐「紅甜菜」食材逾有效期限(有效日期:101年9月1日),相關食品沒入銷毀,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另鳳凰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礁溪長榮鳳凰酒店)宴會廳廚房冷藏區食材未覆蓋及廢棄物與可用食材疊放交叉污染,該酒店已當場立即改善,並符合規定。
對於近日食品安全事件發生,衛生局已針對本縣餐飲業、觀光旅館等食品業者輔導與稽查計1051家次,並將持續加強食品業者原材料之稽查,以保障民眾食品衛生安全。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劉建廷局長呼籲本縣食品業者,倉儲作業管理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並確實紀錄,原料若已逾期,應明確標示報廢區並適當處理,免遭誤用。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處辦。詳情請洽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電話:03-933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