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修齊紀念雙親文教公益基金會舉辦的「二○一三年吳修齊獎」,即日起受理被選拔人申請及推薦,獎金二百萬元,歡迎符合醫學貢獻獎及社會服務獎選拔標準的個人或團體提出申請,並請機關、團體及個人踴躍推薦。
主辦單位為弘揚孝道,表彰孝心孝行楷模,自民國八十年至九十六年,舉辦全國「大孝獎」評選凡十七屆,計評選出一百五十一位得獎人,每一得獎人獲頒大孝獎當選證書一幀;獎金新台幣三十萬元;金、銀紀念幣一組(各
繼舉辦過十七屆全國「大孝獎」之後,吳修齊紀念雙親文教公益基金會今年起舉辦「吳修齊獎」選拔,其目的在於表彰對社會、環境、人類具有卓越貢獻,且擁有持續創造貢獻潛力的特質,俾喚起人類發揚普世愛的本質,共同為人類之和平、國家之安定、社會之祥和做出奉獻。
根據選拔申請辦法,此一獎項分為醫學貢獻獎及社會服務獎兩類,醫學貢獻獎方面,凡在醫療生技、生物科技等醫學醫療領域,做出對人類具體貢獻,獲得國內外肯定;或視病如親,重視生命,對生之延續尊嚴以對,具有關鍵影響力,足以表率之個人或團體,都可申請或被推薦。
社會服務獎方面,凡在環保、公益、人文藝術等領域,無私無我,犧牲奉獻,傳揚大愛善念,著有卓越成果表現,足為各界表率效法之個人或團體,都可申請或被推薦。
主辦單位舉辦「吳修齊獎」選拔,特別要延續「大孝獎」推行孝道化民成俗的精神,評選時除以對國家、社會及人類之貢獻為要素外,「慈心孝行」之踐履亦為評比要項之一。
選拔申請辦法同時規範,上述兩個獎項,各評選出二個得獎者。得獎人可獲頒贈獎金新台幣二百萬元,並獲致贈得獎證書乙紙及獎座乙座。得獎人如為個人,獎金、得獎證書、獎座由個人獨得;得獎人如為團體,由團體共同獲得。評選結果未達得獎標準時,得獎人亦得從缺。選拔對象必須符合申請或被推薦條件,並且限定為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並設籍在中華民國之個人,或隸屬中華民國並在中華民國境內運作之團體。
「吳修齊獎」之選拔對象,主辦單位歡迎個人或團體自行提出申請;或由公民營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社會團體或賢達人士推薦。同時歡迎相關獎項之歷屆主辦單位推薦。即日起受理申請或推薦至今年
主辦單位表示,本獎之選拔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進行,由本基金會聘請社會賢達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確定。得獎名單訂於今年十月底公布。
本獎選拔申請辦法及申請、推薦表格,請洽吳修齊紀念雙親文教公益基金會吳修齊獎評選委員會索取,或網站http://www.cdns.com.tw下載。通訊地址:台南市北區西華街57號。洽詢電話:06-2606206、0915-225215陳宏田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