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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為102年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
2013
08/13
17:38
府會記者
林筱芬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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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17:38
府會記者 林筱芬 台東縣 報導
8月31日為102年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以8月31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該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在8月31日以前辦竣土地移轉登記時,由新所有權人繳納全年度地價稅,不按月分攤;在9月1日以後辦竣土地移轉登記時,由原所有權人繳納該年度地價稅,地價稅之開徵日期為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地價稅為累進稅負,為節稅之道,民眾應審慎考量登記日期,以避免該年度多繳地價稅

如果您有任何稅務疑問,可利用該局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該局服務專線231600分機262洽詢。

上傳時間:2013-08-13 17:3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林筱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