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周刊採訪某投顧吳董事長,並於報導中引述「外資借錢買台股,不一定要做多,也可以放空。」等語,經洽吳董事長表示並非其原意,係採訪記者在溝通過程中,對語意解讀有出入。
查銀行公會於95年間即開始對外資辦理證券投資放款,依規定,本項新臺幣授信資金須「撥付證券交割之新臺幣帳戶或保管銀行之外資新臺幣保管專戶」,不得做其他用途。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本次配合更新電腦作業系統,實屬金融基礎設施改善之一環,並不影響銀行對外資授信業務之法規。
本行推動外資以股票為擔保品向國內金融機構借新臺幣投資股市,有助於外資降低匯率風險。以日本為例,外資借入日圓資金投資日本股市,在日圓貶值時即可避免其投資股市之獲利遭受匯率侵蝕之風險。此外,並可活絡股市、擴大新臺幣授信業務及減輕新臺幣匯率波動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