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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颱風遭受毀損的車輛,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將主動辦理退稅
2013
08/26
15:07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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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6 15:07
天眼日報記者 李練風 嘉義縣 報導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目前正值颱風季節,民眾小心防颱之餘,若愛車不慎因颱風遭受毀損,可退還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稅,車輛若因天災受損,需進廠修復始能使用,請記得在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停、報廢手續,對於車輛已無法使用期間,所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已與監理機關取得聯繫並密切配合,受理期間凡至該單位申請報停、報廢之車輛,直接由該監理機關提供資料,該局將主動退還自災害日起已溢繳之稅款,民眾不用再到財稅局辦理退稅手續。

民眾如想多瞭解使用牌照稅徵免相關規定,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至73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至於汽車和機車的報停、報廢手續等相關細節,可撥打嘉義縣監理所服務電話05-3623939或嘉義市監理站05-2770150洽詢。

上傳時間:2013-08-2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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