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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破利用行動電話轉接跨國電話詐騙集團案
2009
07/26
16:1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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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6 16:18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查獲贓證物

 

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偵破利用行動電話轉接跨國電話詐騙集團案

詐騙集團於大陸及泰國等地對臺灣撥打詐騙民眾電話,詐騙手法繁多,其中尤以「假冒檢警辦案,現場取款」之危害金額最鉅,動輒數拾上百萬元。縣警局於97年11月29日受理本轄孫姓民眾報案指稱,渠遭詐騙集團假冒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誆稱因涉詐欺及洗錢案件,需將所有存款當面提交指派人員接受查封,於是自97年11月12日起至同月26日止,連續6次於歹徒指定之地點當面交付共計新台幣(下同)437萬元,迄至第7次歹徒要求需再繳交100萬元,因已被詐一空無錢交付,經尋警求助始知被騙。

縣警局宋局長獲悉上情極度重視,即指示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春信指揮反詐騙小組積極偵辦。歷經8月之清查、蒐證,見事機成熟,聲請拘票,於98年7月23日拂曉出擊,兵分三路北上臺北縣及基隆市等地,將該詐騙集團成員黃X鎮、管X強、陳X伶、關X雲等4人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被害人資料、詐騙行動機房轉接用手機26支、人頭帳戶5本、金融卡5張、計算機1台、提款機交易明細表1疊、門號申請書1疊、贓款現金19萬1,000元、報社信貸廣告資料、筆記本、毒品海洛英2小包、注射針筒10支等證物,另有3人在逃。

該詐騙集團遊走全臺作案,多以各地旅館為藏匿地點,藉以逃避警方查緝,且集團成員分工綿密,由集團成員於境外(中國大陸、泰國等地)撥打國際電話,經由境內多支行動電話組成行動轉接機房用以轉接電話行騙,並指派車手配帶偽造公署識別證,持偽造被害人公署文書現場取款,再將得手贓款以未被警示之人頭帳戶洗出境外,被害民眾遍佈全臺各地各行各業,有高學歷在學學生,有富豐社會歷練商人,有退休知識分子,有年老農民,亦有退役老榮民,其中有2名被害人被騙金額分別高達1,359萬元及1,375萬元。其中1,359萬元係98年3月間澳洲返國就讀北部某大學僑生,因遭歹徒假冒假檢察官,將自己及家人帳戶內的1,359萬全數匯給詐騙集團,事後萬分後悔又怕家人責罵,乾脆出走和家人斷絕聯絡,利用身上僅餘金錢投宿北部某飯店,讓家人以為遭歹徒綁架,趕緊來臺尋求警方協助。經該局初步查證被害多達三十五餘人,被害金額高達五仟萬元以上。本案將深入擴大偵辦,並籲請被害民眾儘速出面指認。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宋局長特別呼籲,如果接到涉案通知的電話,用要凍結你所有的財產做理由,要你把錢匯入安全帳戶接受調查,或是派人現場管收你的財產,而且還強調偵查不公開,恐嚇你絕對不能告訴第三者或是家屬,並要你到附近的7-11超商接收檢察官的「傳票」或是「凍結令」,或是要你把錢領出接受現場管收,請冷靜千萬不要按照陌生人講的話去做,因為這是詐騙集團詐騙的手法,必需要馬上撥打「165」、「110」等反詐騙專線請求協助。

上傳時間:2009-07-2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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