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蜃樓III--工程會持續關注並要求相關機關積極辦理活化作業
北師大美術系姚瑞中教授率領學生查訪台灣各地蚊子館,甫出版「海市蜃樓III:台灣公共閒置設施抽樣踏查」,針對所提出的閒置設施,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將請相關主管機關全面清查,如確實有閒置情形,責請相關主管機關予以列管督導各機關積極辦理活化作業。
工程會表示,政府投資興建之部分設施,的確有因決策不當、規劃設計不周或不符民眾使用需求、地點偏僻交通不便及營運經費不足等因素,以致完成後之設施有低度使用或閒置之情形;有關閒置設施活化方式,除原功能強化、委外經營外,尚可配合多目標使用方式,以更多元之方式將既有設施「轉型再利用」。例如「虎尾鎮現代化大型批發魚市場」轉型為圖書館,歷經3年餘的努力,於100年6月30日完成活化,將該市場轉型為圖書館及青少年活動場,非但符合民眾需求,也可免除閒置憂慮。另已請相關部會配合法令鬆綁,如交通部訂定「閒置或低度使用停車場活化須知」,內政部修正「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等,俾使各類型閒置設置得以轉型活化使用。
工程會說明,有關100年曾篩選53項進度落後的公共建設計畫進行檢討,在各部會的積極研提對策後,於100年底已有16項依限完工使用,其餘亦已大幅提升執行進度,平均預算執行率由100年3月份73%提升至100年底之87%;另為從源頭避免產生閒置設施,除經建會從強化先期審議階段的經濟效益評估著手外,工程會已研訂「公共設施閒置空間之活化及防範策略方案」供各機關使用,並修正「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要求各機關之公共工程計畫應先提報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應綜合考量其必要性與效益,確實負起實質把關責任。
工程會補充,行政院已於102年5月核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除行政院活化閒置專案小組由工程會持續運作,未來組改後將無縫接軌由財政部接理,以及強化計畫及工程審議作業將持續分由國家發展委員會、交通及建設部加強辦理外;另增加要求地方之公共設施,各縣市政府應適時清查並掌握其使用現況,如有閒置,應按月召開檢討會議,督促至完成活化為止;並呼籲各級機關首長應正視並積極投入提升現有設施使用效率之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