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警分局偵查隊於98年7月28日前接獲110民眾報案,頭份鎮蘆竹里工業路oo汽車修理廠疑似有贓車解體情事,隨即報告分局長蕭漢中,分局長非常重視,馬上責成偵查隊及尖山所員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
頭份警分局偵查隊30日表示,專案小組人員於28日15時40分至該廠查訪,當場在該廠地下室放置汽車零件之置物架上,查獲2支空氣長槍(一支含有狙擊鏡)及地上手提袋內CO2瓦斯鋼瓶30支,隨後員警將曾姓負責人帶回分局偵辦。
經警訊問後,曾嫌向警方坦承所查獲2支空氣長槍為其所有,有狙擊鏡之空氣長槍係於93.94年間在玩具專賣店以新台幣3或4仟元購得的,另一支則是於97年年初上雅虎拍賣網站以新台幣4仟元購得,其中沒有狙擊鏡的空氣長槍有自行改裝氣閥彈簧。曾嫌原想購買該2支槍係拿來打麻雀或在修理廠地下室練習打靶用的,應該神不知鬼不覺,沒想到竟被前來查贓車的頭份警方發現而法辦。
全案將曾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分局長蕭漢中呼籲民眾發現有任何可疑人、事、物,請儘速與警方聯繫,警民合作,共同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