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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順延至12月2日
2013
11/12
19:27
府會記者
吳秀齡
台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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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2 19:27
府會記者 吳秀齡 台東縣 報導

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順延至12月2日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102年地價稅繳納期限截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星期假日順延至12月2日,地價稅繳款書已於10月下旬寄發,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以免被加徵滯納金。

該局同時說明,納稅義務人可在102年12月4日24時前到便利商店或利用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等方式繳納地價稅款。其中在102年12月3日至102年12月4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如逾12月5日以後繳納者,將被加徵滯納金,且只能到各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請於102年12月2日前在該轉帳帳戶內預留存款,由轉帳機構扣款。

該局強調,未於期限內繳納地價稅者,每逾2日加徵1% 滯納金,最高加徵至應納稅額之15%;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如果有地價稅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該局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洽詢。

上傳時間:2013-11-12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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