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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邊排水幹線改善工程用地 屏縣府即起公告徵收
2013
11/18
15: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智雄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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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15:58
天眼日報記者 黃智雄 屏東縣 報導

林邊排水幹線改善工程用地 屏縣府即起公告徵收

林邊排水幹線係林邊鄉內重要區域排水系統,惟其洪斷面不足常造成當地淹水民眾財產損失;為改善當地淹水情形經屏東縣政府積極爭取並提報「林邊排水幹線改善工程(0k+861-2k+099)」專案,並已獲內政部核准徵收。縣府地政處表示,相關土地徵收補償費將於12月16日徵收公告期滿後15日內,另行通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取,請於發放當日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至指定地點領取,確保自身權益。

本案已納入經濟部水利署核定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規劃河寬至少應為符合25年防洪頻率要求,保護標準係依規定以10年重現期洪水保護標準設計,達到林邊排水幹線改善工程整體治理保護標準。

屏東縣政府地處表示,縣政府水利處為辦理「林邊排水幹線改善工程(0k+861-2k+099)」用地取得,業奉內政部102年11月13日台內地字第1020349682號函核准徵收,本府已依法辦理公告徵收30日(公告期間:自102年11月15日起至102年12月16日止),相關公告文件張貼在林邊鄉公所及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公告欄供民眾閱覽。

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呼籲,相關土地徵收補償費將於徵收公告期滿後15日內,另行通知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取,請於發放當日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至指定地點領取;且為簡政便民,並請相關單位列席配合辦理土地徵收補償費發放審查作業,以免土地所有權人多處奔波造成不便。如需洽詢,歡迎來電屏東縣政府地政處承辦人張素靜小姐(聯絡電話:08-7320415轉5265)。

上傳時間:2013-11-18 15:58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智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