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進一步放寬證券商辦理外幣拆借款餘額規定
為進一步增加證券商辦理外幣證券相關業務資金調度彈性,及因應其開辦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辦理離境證券相關業務之外幣資金需求,央行於本(18)日通函再度放寬證券商外幣借款加計外幣拆入款之總餘額,最高為其淨值一倍加計外幣有價證券包銷餘額。
央行前已於本(102)年4月30日因應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或承銷國際債券之外幣資金需要,放寬其得向外匯指定銀行及境外金融機構辦理外幣拆款,並基於實需原則,就其淨餘額予以規範。
嗣後央行於7月25日同意證券商可透過外匯經紀商居間與國內外匯指定銀行進行交易,以增加成交機會以及可能取得較優惠之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