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起紙本電子發票規格統一
為方便民眾整理,財政部自103年1月1日起將統一紙本電子發票格式,定寬定長,規格一律為寬5.7公分、長9公分,並將紙本電子發票更名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另發票期別與發票號碼將加大與加粗。
臺南分局說明,電子發票將繼續持續朝載具索取無紙化目標邁進,對持載具索取者,原則上不列印交易明細;未持載具者,為減少明細的浪費,將交易明細直接儲存於發票下方的兩個QRcode,民眾可直接利用APP查詢,交易明細將不再主動列印,如對交易明細有需求的民眾,可要求營業人於開立發票時一併列印供保存查詢,但對統編等有報帳需求之民眾,仍由營業人主動列印給予交易明細。
臺南分局進一步鼓勵民眾多利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不但節能減紙,又可將發票資訊儲存雲端,不用擔心發票遺失、毀損或錯失對(領)獎,又可保存發票資訊,確保交易糾紛時的退換貨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