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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2013
12/12
23:34
天眼日報記者
古懋松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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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23:34
天眼日報記者 古懋松 台北市 轉載
102年11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2年11月份許可辦理下列業務:

一、為增加證券商辦理外幣證券相關業務資金調度之彈性,自11月18日起,放寬證券商向外匯指定銀行及境外金融機構辦理外幣拆、借款之規範。

二、大中票券公司辦理外幣債券自營及投資業務。

三、高橋證券公司經營以外幣收付之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四、遠東銀行台北101分行、台中銀行西屯分行、京城銀行中壢分行、華南銀行木柵分行、土地銀行正濱、學甲、萬華、內壢及南屯分行、玉山銀行北屯、烏日及安南分行、星展(台灣)銀行新竹及新莊分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102年11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3,355 家,其中本國銀行3,316家(包括總行39家,分行3,277家) ,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6家。

上傳時間:2013-12-12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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