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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分局舉辦「高關懷快樂生活營」 充實學童法律常識
2009
08/11
17:1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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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1 17:13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報導

 

有效預防少年犯罪發生,使法治教育向下紮根,苗栗警分局於暑假期間結合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8月11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共同舉辦「高關懷快樂生活營」,創新、導向之活動內容包含法律常識、參觀地檢署、拘留室、有獎徵答等,並由參加學員穿著正式服裝扮演法庭內各角色,讓學員親身體驗法庭經驗及執法者、犯罪者之心理,瞭解違法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苗栗警分局表示,警方為了讓學員們能充分吸收法律常識,特別以各種案例作為講解,在案例中了解違法行為之造成,以達成宣導預防犯罪之目的,並參訪法院各項設施(如偵查庭、拘留室),其中特別由參加學員穿著正式服裝扮演法庭內各角色,自行擔任審判長、檢察官、書記官、律師、通譯、被告、證人等角色,模仿法官的公正嚴明、檢察官的明察秋毫、律師的精明能幹以及被告荒誕誇張、使人噴飯的詭辯。

苗栗警分局說,警方為加深學員們法律常識,在活動接近尾聲之際特別舉行有獎徵答活動,獎勵主動參與之學員,並在問與答間更深刻獲取相關的法律常識。警方提供獎品中有檢察官「公仔」、筆筒、鑰匙圈、立可帶及可愛小豬造型LED燈、寵物造型伸縮筆、磁力懸浮筆、縮小版法槌造型鉛筆、精緻修容組等之宣導品,使參與的學員在學習過程中無不卯足全力積極投入,提升參與度,為活動增添動力,並達廣泛宣導目的。

苗栗警分局表示,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有許多誘惑和陷阱,易造成偏差行為及被幫派分子慫恿、利誘而犯罪,往往造成自己及家人傷害,希望透過宣導教學,強化兒童及少年法律概念及守法意願,預防少年偏差行為及學習保護自己,營造兒童少年之優質生活環境。

上傳時間:2009-08-11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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