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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濫用實質課稅 有違憲之虞
2014
01/04
21:3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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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21:30
天眼日報記者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國內房價居高不下,財政部舉辦奢侈稅查稅競賽,發動五區國稅局「查稅大作戰」,希望以此遏止國內不當炒作歪風。但是在加強稽徵奢侈稅的背後,也有稅災戶先生跳出來表示,他只是很平常的賣舊房買新房,本來三代同堂的房子換成兩戶,一戶是爸媽住,一戶自己住,卻被莫名其妙課了一百多萬的奢侈稅。他一個月薪水兩三萬,養家就已經很困難,還要多背這筆天上掉下來的稅,「我們根本沒有涉及炒房為什麼不能賣屋呢?這是非常不公平!」稅災波及無辜讓各界質疑,稅捐機關可以不管事實,恣意認定課稅嗎?

國立成功大學社會科學院財政中心與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12月23日於成大舉辦「2013實質課稅與稅捐制裁實務研討會」,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林賢郎理事長表示,當稅捐稽徵法將實質課稅立法以後,稅捐機關會無限上綱,納稅人只要有規劃減少稅捐,就會被稅捐機關認為是不合理安排,有逃漏稅之嫌。南部就有一個實例,曾經有個大企業家,娶二個老婆,小老婆很能幹,雖然是養女出身寒微,但是很多事業都是小老婆幫忙創立的,他們育有一男一女,但是報戶口都是登記為大老婆的子女,後來小老婆年事已高罹患肝癌,她想到自己身後約40億資產,且不知自己何時會離開人世,所以她陸續將財產移轉給自己的親生孩子。動機只是如此,不幸很快一年半後她就往生,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她死亡前所做的安排,是為了逃避遺產稅。後來打官司也輸掉,讓納稅人很困擾。

98年以前遺產稅稅率高達50%,補稅再加罰,可能納稅人所有財產都因此而充公,一生的心血化為烏有,有違憲法第15條財產權保障。贊助此次研討會的公益信託誠品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基金主任諮詢委員黃鴻隆會計師表示,林賢郎理事長講的案例很多地方都有,納稅人遇到問題,代表制度出了問題。他表示這次透過基金會小小贊助,讓產官學有研討機會,能將問題撥雲見日,稅捐機關不能偏頗解釋法令,隨意徵收,才有可能建構台灣更健康的財經環境。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林其玄律師表示,稅捐規避行為,學界認為僅需調整補稅毋庸裁罰,但是實務上稅捐機關除依實質課稅原則,否定納稅義務人規避課稅事實之安排,而予以課稅外還裁罰。而稅捐規避行為最後遭受連補帶罰的比例有多少?林其玄表示,依學者統計以最高行政法院94年1月1日96年12月31日止,對綜合所得稅判決62件來說,其中13件僅予以調整補稅,但有高達79%,即49件需要補稅外還被裁罰。

黃鴻隆會計師提到二十多年執業以來,雖然有些個案獲得解決,但是稅捐爭訟過程耗時,當事人常換得滿頭白髮,身體也賠上了,他常想是不是制度出了問題?所以他自己捐出200萬,並把這個構想告訴客戶,沒想到短短幾天就籌足一千萬,成立了基金,贊助學校,針對台灣具爭議類型化的財經案件,結合產官學研討,找出爭議的問題所在,提供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參考,因為台灣是他的母親,他希望台灣的財經環境可以更好,所以在他事務所25年酒會時,他公開表示願意回饋社會,將他的時間50%做公益,25%給員工,25%給自己,這樣的精神讓現場聽眾十分感佩。

上傳時間:2014-01-04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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