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者,被查獲時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留意,原屬小客貨兩用車,已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為小貨車後,重新加裝座椅變更回復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者,請依規定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檢驗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以免使用公路被查獲時,視為移用使用牌照,而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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