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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貨車擅自加裝座椅使用,查獲將處罰鍰
2014
01/05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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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5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黃莉寬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貨車加裝座椅變更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如未依規定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者,被查獲時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該局特別籲請車輛所有人留意,原屬小客貨兩用車,已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為小貨車後,重新加裝座椅變更回復為小客貨兩用車使用者,請依規定儘速向監理單位辦理變更檢驗手續並補繳使用牌照稅稅款,以免使用公路被查獲時,視為移用使用牌照,而被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將得不償失。

如有其他疑義,請撥06-211961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或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ntb.gov.tw/core/news/news_info.php?CntType=1&Id=4764)查詢相關訊息。

上傳時間:2014-01-05 23: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莉寬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