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一名智障女子指控遭到父親游姓友人性侵害,游妻不但協助壓制手腳,夫婦倆還表演活春宮強迫她觀看,惡劣行徑被警方痛斥簡直變態。警方另查出有客運司機與一名無業男子也涉嫌性侵害被害人,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4人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被害人因工作時常躲在廁所接電話,竊竊私語,老闆娘察覺怪異,告訴她的父親。經父追問,她才吐露遭性侵害情形。
被害人由父親陪同報案,她告訴警方,父親的游姓友人在她就讀國一時,即7年前就性侵害她,後來游妻發現丈夫曾與她發生性關係,氣得將她強拉上車載回住處,打她耳光,不但放任丈夫性侵害她,在她抗拒時還幫忙壓制手腳。
更離譜的是,被害人指控游某夫妻還在她面前做愛,強迫她觀賞。她告訴警方,就讀高中時,相同情節又發生過1次。此外,游某並多次性侵害她得逞,偶爾會給她錢或送東西,被害人並出示游嫌傳給她的簡訊。
游某與妻子雖否認指控,但因被害人只是輕度智障,表達能力尚可,且她的父親曾提議和解,要求賠償50萬元,被游某夫妻拒絕,因此認為夫婦倆仍涉重嫌。
被害人另指控遭到謝姓客運司機與張姓無業男子性侵害,她告訴警方,因為每天都搭同班客運車,謝某與她常聊天而認識,曾在車上與謝的住處發生過性關係,謝也會開自小客車到她工作的地方載她下班。謝否認指控,指被害人神經病,胡說八道。張姓男子坦承與被害人曾有性行為,但辯稱,兩人是男女朋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