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稽查作業將自103年3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維護統一發票制度之正常運作,自103年3月1日起將不定時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將針對轄內經常遭人檢舉漏開統一發票、經查獲有短開紀錄、營業稅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等情形之營業人,查核是否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以防杜逃漏稅之不法行為,維護租稅公平。
該分局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應處短、漏稅額1至10倍之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該分局特別呼籲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並給與發票,以避免因疏忽而受罰。如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