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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試算服務相關申請作業請於3月17日前提出
2014
03/14
16:24
天眼日報記者
黃麥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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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4 16:24
天眼日報記者 黃麥 台南市 報導

稅額試算服務相關申請作業請於3月17日前提出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的相關申請作業,自即日起展開至317日止,請欲申請民眾,注意在期限內完成。

申請的項目有4種:一、首次申報者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就是去年沒有申報綜合所得稅,但今年想收到稅額試算服務者。二、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就是可能會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但是不想再收到的人,一但申請了,以後年度就都不會再收到稅額試算。三、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符合稅額試算資格的人,曾經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但今年想再適用稅額試算者,也可以於期限內撤銷原申請。四是申請變更郵寄地址的人。

相關作業規定可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sa.gov.tw )「稅額試算服務專區」參閱。

上傳時間:2014-03-1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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