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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未開立統一發票,請直接向國稅局提出
2014
04/07
09:1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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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7 09:15
府會記者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檢舉未開立統一發票,請直接向國稅局提出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該局目前受理民眾檢舉逃漏稅之稅目包括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及娛樂稅,非屬上開稅目之逃漏稅案件如營業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貨物稅、贈與稅及遺產稅等…皆屬於國稅,則應向管轄之國稅局提出檢舉。

稅務局說明,目前仍有民眾發現商家未開立統一發票,即向該局檢舉,但因檢舉之事項係屬國稅業務,該局受理後均轉交國稅局辦理,並由國稅局將查核情形復知檢舉人。

為掌握時效,俾利檢舉事項能儘早獲得處理,該局提醒民眾,非屬花蓮縣轄內之地方稅逃漏稅案件,則請向管轄之國稅局提出檢舉。

民眾如有疑問或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182-187,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該局網址:http://www.hltb.gov.tw,請民眾多加利用。

上傳時間:2014-04-07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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