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徵兵制與募兵制的人事費用做比較,我們發現實行徵兵制花費較少,但事實上這是對於服兵役的役男,實行「徵兵稅」的結果。所謂的徵兵稅,就類似經濟學中「機會成本」的概念,也就是這些役男原本可以去找工作,領取更高的薪水,但卻需要去服一年六個月的役期,並領取較低的薪水,實行徵兵制,就是讓役男負擔「該得而未得」的成本。
而以目前募兵制來說,將兵力減少至一定數量,打造專業化國軍,提升整體國軍素質,是有助於妥善運用國家人才,而以目前台灣現今社會來說國防部規劃薪水為基本薪資的兩倍,月薪3.5萬元,但是這些還是不夠,還是劣於目前外面的大企業職員及其他公務人員,相對來說即使是專業人才也寧願投入其他行業不願加入國軍,所以如果想真正提升整體國軍品質,還是需要與社會多接軌,並開放更多進修空間及福利待遇,才能吸引人民進來從事國軍。
另外募兵制與徵兵制中差別的社會成本,就是徵兵制是因為義務並不是自願,而造成很多人不想當兵,故意搞壞身體、弄差視力、增肥、減肥等等;另外畢業後等當兵,當兵時女朋友分手的兵變,中斷直接出國的計畫等等,都是無法計算的社會成本。此外,徵兵的兵役行政成本相當高,國家在處理逃兵、違紀、抗件等事件,也得付出相當的人力成本,所以整體來說時間一長,募兵制還是優於徵兵制的。
上傳時間:2014-04-1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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