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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
2014
04/14
11:47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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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4 11:47
天眼日報記者 黃福生 嘉義縣 報導

10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

103年房屋稅開徵日期自103年5月1日5月31日止,因5月31日為星期六,依法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順延至同年6月3日(星期二)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應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依現行稅法規定,若逾繳納期限,每逾2日應加徵百分之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百分之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表示:103年房屋稅繳款書將於本(103)年4月底之前委託中華郵政(股)公司郵寄送達,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者,請即向財稅局總局(電話:05-3620909轉房屋稅科)、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轉房屋稅股)或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或利用本局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76969、0800-086969查詢。

上傳時間:2014-04-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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