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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關心里鄰長文康活動費 民政局長王秋冬:只是配合中央法規恢復歷年數額
2014
04/25
17:07
府會記者
許瑞詩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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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5 17:07
府會記者 許瑞詩 台中市 報導

議員關心里鄰長文康活動費 民政局長王秋冬:只是配合中央法規恢復歷年數額

臺中市議員陳淑華、賴佳微與吳顯森今(25)日關心市府動用第二預備金,補助里鄰長聯誼文康活動經費從2500元提高為3100元。對此,民政局長王秋冬解釋,原本中央規定里鄰長文康活動費用一年為2500元,但經地方反映,中央最後同意由各地方政府依權責編列,因此市府今(103)年初決定動用第二預備金,恢復里鄰長的文康活動費用為3100元。

王局長進一步說明表示,自合併起,里鄰長文康活動費皆編列為3100元,但去年因立法院通過決議,規訂公務人員文康活動費一年僅得編列2500元,並要求里鄰長文康活動費應比照編列,里鄰長文康活動費因此調降為2500元。

他說,經地方多次反映後,中央今年初才同意里鄰長文康活動費為地方權責,由地方政府自行斟酌編列。而今年市府預算已經市議會審議,所以才會決定今年動用第二預備金,補足原本遭刪減的600元,恢復里鄰長文康活動費為3100元。

王局長也說,明年不會再用第二預備金,直接編在本預算之中。

上傳時間:2014-04-25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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