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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
2014
05/05
10:14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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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5 10:14
天眼日報記者 田美嬋 嘉義市 報導

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應如何辦理結算申報

去年新設立一家商號,非屬查定課徵小規模營業人,其營利事業所得稅如何申報?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答覆: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於每年日至31日辦理結算申報,因今年〈103年〉31日正逢星期六,所以延長至日,辦理申報時無須計算及繳納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另呼籲納稅人使用網路申報,以節省申報時間。

若有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國稅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上傳時間:2014-05-0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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