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貼心服務措施:以電話語音、簡訊提醒納稅義務人儘速繳納牌照稅,以免受罰
103年151㏄以上汽(機)車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已至4月30日截止,經電腦統計結果,本縣開徵9萬9千輛中,尚有8,900輛稅額7千萬元,也就是說,將近9%未如期繳納。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事忙忘記,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推出貼心服務,特別委託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尚未繳納車輛以電話語音及發送簡訊方式代為宣導,請尚未繳納稅款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逾期遭處罰鍰。
該局提醒車主,使用牌照稅逾規定繳納期間繳納者,每逾2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至15%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又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免加徵滯鈉金。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呼籲,如繳款書尚未收到或遺失者,請儘速向該局、玉里分局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繳納。
民眾對於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5,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