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 最高罰5萬元~雲林縣政府提醒大家
2009
08/27
19:13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299) | | | |
2009-08-27 19:13
天眼日報記者 陳文章 雲林縣 報導

「菸害防制新法」實施後,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之青少年,最高可罰5萬元,雲林縣衛生局為了不讓本縣菸品販賣業者受罰,已加強輔導業者不要賣菸給未成年,但仍有許多業者存著僥倖的心態,認為不可能那麼倒楣被抓到,近日雲林縣衛生局嚴格取締青少年吸菸行為及供應菸品給未成年者,目前已開出11張的提供菸品給未成年之罰單,其中2件是同學供應菸品給未成年同學。

因為現在的小孩營養好,很多國、高中生外貌、身材很難辨識是否成年,所以業者有權利請買菸者出示證件,若無法提供證件,業者有權拒賣,幫家長代買也不可以,為避免荷包縮水及防範未成年人接觸菸品,任何人絕對不可以提供菸品予未滿18歲之青少年,以免觸法遭處分。

上傳時間:2009-08-27 19:13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文章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