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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刑大偵破網路理財達人,詐貸銀行案
2009
08/29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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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9 18:03
天眼日報記者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於98年5月間接獲國內知名銀行報案,指稱遭人持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辦信用貸款,造成銀行遭詐貸的鉅額損失,案經該大隊15分隊深入調查發現,以洪○○、方○○等人共同基於牟取不法利益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所籌組之詐欺集團,專以刊登廣告的方式,招攬急需資金週轉之人頭客戶,另由該集團成員偽變造財稅、薪資等證明文件,美化貸款人之財力,並教唆指導人頭客戶持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辦信用貸款,使金融機構陷於錯誤而核准貸款,該集團則向人頭客戶收取高額手續費牟取暴利,本局刑警大隊紀大隊長獲悉後甚為重視,認嚴重影響社會經濟治安秩序,即責由偵五隊15分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讓股)楊檢察官境碩指揮偵辦。

案經刑大偵五隊15分隊長期蒐證調查,根據掌握之相關事證,於98年8月26日派員分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檢察署簽發之拘票,前往高雄市及台中市等10處地點同步執行搜索,計查扣筆記型電腦主機2台、人頭客戶等71人之個人資料、彩色列印掃描器1部、黑白雷射印表機1部、偽造財政部國稅局印章5枚、隨身碟3個、行動電話4支、銀行信貸相關資料29份、財政部國稅局所得清單空白紙張1箱、電話SIM卡1張、小額信貸DM貼紙1批、空白申請表格1批等相關證物,並拘提涉案犯嫌洪○○等7人到案,遂一併帶案調查。

詢據犯嫌洪○○等7人,坦承犯行不諱,經查該詐貸集團犯嫌方○○、黃○○、黃○○等3人利用國內入口網站之免費網路空間張貼或貼紙廣告刊載『理財達人專辦信用貸款』、『小額信用貸款』訊息等方式,招攬急需資金週轉之人頭客戶吳○○等人申辦信用貸款,如申貸人之信用評等有瑕疵,難以申辦信用貸款,即由成員洪○○利用電腦掃描列印設備偽變造國內知名大學或企業機構之在職證明、薪資俸單、財稅證明等資料後,交人頭客戶持該等偽變造文件至金融機構辦理信用貸款,利用銀行對公教人員申辦信用貸款「新台幣80萬元以內免保證人」之簡易程序及徵信漏洞,另藉成員方○○就職公立機關職務之便,協助以順利取得金融機構之徵信,於核貸成功撥款後,向人頭客戶抽取核貸金額之5成牟利,負債則由人頭承擔,該詐欺集團自95年6月起不法詐欺獲利初步估逾上千萬元,全案偵訊後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並持續擴大追查有無其他共犯,以及清查遭該集團詐騙之金融機構,高雄市刑大並呼籲民眾如有資金需求,應透過合法之機構辦理,俾免觸法。

上傳時間:2009-08-2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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