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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車輛,請記得到監理機關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2014
08/14
09:36
天眼日報記者
羅明鴔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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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4 09:36
天眼日報記者 羅明鴔 嘉義縣 報導
買賣車輛,請記得到監理機關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以確保自身權益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車輛買賣過程中,常有車輛所有人以為雙方書立同意讓渡書,一方交車,一方付款,其手續就算完成。事實不然,買賣車輛時雙方所書立之同意讓渡書,只是新舊車主之間的私人契約行為,監理機關無從知悉,如買主不願意或忘記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因監理機關之車籍資料仍登記車輛原所有人,那麼使用牌照稅,甚至各項違章罰鍰都將繼續對原所有人課徵或處罰。

財政稅務局特別呼籲車輛納稅義務人,於買賣車輛時務必至監理機關辦妥車輛所有權移轉登記手續,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上傳時間:2014-08-14 09:3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羅明鴔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