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工務局舉辦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座談會解決委員及住戶問題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為解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及住戶問題,今年度已舉辦5場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座談會,總計共520人次參與,會中聘請律師及機電專家分別就公寓大廈常見糾紛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條文提供實務見解及公寓大廈公用電費的節省方式及如何因應颱風、水災的預防措施。座談會最後時段係由專家律師及管理委員、住戶採雙向溝通方式進行,由現場公寓大廈管理委員及住戶提出問題,當場由專家律師及本局資深人員回答,即時解決該大樓長久困擾之問題,獲得現場管理委員及住戶熱烈的回應及肯定。
前5場座談會中,管理委員及住戶提問的問題,仍是漏水的問題最多,工務局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是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的修繕,應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的使用人負擔該費用。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的修繕,是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但修繕費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則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惟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另外如果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則不可拒絕,若該住戶拒絕進入修繕時,本局可依規定處罰該住戶,因此住戶不可不慎。
經過前5場進行的座談會,不僅讓工務局更了解公寓大廈實際發生的問題,也讓大樓管理委員會及住戶更清楚了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務操作技巧,成效十分顯著,工務局表示,日後仍持續辦理類似座談會,以有效提升市民在公寓大廈居住生活品質。
今年度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座談會僅剩最後1場,日期為98年9月17日(星期四)晚上18時30分在高雄市新莊聯合里活動中心(高雄市左營區立信路22號2樓會議室)舉行,屆時歡迎公寓大廈管委會及住戶踴躍參加,也歡迎提出有關公寓大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