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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網路交易須課徵營業稅
2014
09/01
09: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嘉義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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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 09:54
天眼日報記者 黃豐龍 嘉義市 報導

從事網路交易須課徵營業稅

若於網路販售商品是否需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表示:依據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均應依法課徵營業稅。惟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無實體店面且無其他對外營業之固定場所,利用網路交易每月銷售貨物未達8萬元、銷售勞務未達4萬元,得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但是一旦超過上述標準,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補稅及處罰。

上傳時間:2014-09-01 09:54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豐龍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