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2類,自住房屋稅率1.2%,非自住房屋本縣目前採最低稅率暫訂1.5%。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4戶以上,坐落於本縣之房屋,該局已於8月8日寄發房屋明細回覆單,由於自住房屋稅率之適用採申請制,納稅義務人請儘速擇定後寄回或傳真至該局,未於103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者,將按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傳真機電話:089-221958、付費電話:089-231600分機28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