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曾說:「我不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戰會是怎樣,只肯定第四次世界大戰會用木棒和石頭來打!」中東局勢緊繃、烏克蘭政變,戰爭頻仍,稍有不慎即有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的危機,教宗方濟各也因此提出呼籲。9月21日國際和平日下午2:00於台北市議會舉辦「良心覺醒 國際論壇II」,第一場「良心覺醒施政建言」由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所主持,多位法學專家從法律本質、法律執行、法學教育及哲學思維,提出人人有良心可以減少爭訟,也是避免讓人民含恨而終的良方,而人人良心覺醒,百姓才會安和樂利。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吳志光談到,法律人除依法行政、法官依法裁判,更應該依據良心執行。不管是有錢人、地主大戶還是小老百姓,當捲入司法,原本很簡單的問題,因為不同法院對相同事實有不同的認定標準,他感慨的說:「如果其中一位法官能憑良心,願意為當事人多做事實的釐清,而不只是消極的操作法律,就不會造成很多當事人含恨而終,人已作古案子還沒結束。」他期許法律人執法除本諸良心,制定法律避免惡法亦法。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昭志談到,司法的良心應從法學教育開始培養,法學基礎不是邏輯的思辨,應是包容萬物並與時俱進,一般造成律師性格的負面圖像,是因為法學教育只注重國考、執業證書,他建議應把餅做大,就是除了邏輯思維的概念,應更注重良心,法律人的職業圖像不應只有律師、司法官及公務人員,應該讓各行各業都有法律素養的人參與,就可避免對法律的誤解,他舉例他個人目前從事「海商法」修法,就必須結合有航運、船務經驗的專家,又如在起草刑法的「妨害電腦使用法」也需要具有電腦背景又有法律知識的人共同完成。法律人應該要解決社會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因此只要人人有良心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訟。
對於台灣目前遇到空前的食安風暴,資深電影導演郭南宏感到非常心痛,更擔心下一代,他提到:人生應該擁有三種智慧,一是生活求知的智慧:人從呱呱落地到大學、到老都要不斷的充實智慧。二是行事做人的智慧:行事要有良心、良知,做人要有忠孝節義。三是心靈智慧:最高的心靈智慧就是良心,如果不知感恩,心中沒有因果報應、善惡輪迴、不相信頭上有神明,就會沒有福報。
國際人權兩公約已經國內法化,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黃麗蓉談到,根據世界的潮流,納稅不只是義務,更是不容侵犯的權益,更應注重正當法律程序。她引用廖福特教授的統計數據,其中法官適用兩公約最低只有萬分之0.06,最高也只有萬分之0.76,甚至有些法院從未引用,她提到:「法官要做人權的推手還是殺手,只在他心中的良心。」另外財政部在國家人權報告中自認完全沒有違反兩公約,然而國際人權專家審查的結論性意見卻提出,限制欠稅人出境違反公政公約第十二條第三項。財政部也因此於去年12月舉辦公聽會,決議將提出相關修法,然至今卻付之闕如,可看出財政部對兩公約的漠視。
力鼎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張振興提到司法上是有良心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二條:辦理刑事案件的公務員,對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項應一律注意,而在司法實務101年2月7日最高法院刑庭總會第一號決議;法官不可接續檢察官來追訴被告,即法官只能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但是實務上大家並不如此做。
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連福隆引用德國哲學家康德墓碑上的碑文:「有兩件事,我愈是思考愈覺得神奇也充滿敬畏,那就是我頭頂上的星辰與內心的道德律」。他提到道德律的良知、良能遠超過法律的神聖性。然而良知遇到貪婪、慾望、權力,良知就完蛋了,所以希特勒殺掉六百萬猶太人,毛澤東掀起的文革也死了六千萬人,他接著說:民主時代也可能選出沒有受過法治教育的黑道來制訂法律,而由受過高等教育的大法官來執行,人民在這樣的社會非常可憐,他呼籲:良心時代應學習尊重其他人的良心所做出不同的決定。
相關「良心時代運動」全球推動狀況與響應方式,可以上良心時代運動網站www.aneoc.org了解,也歡迎各界共同響應「良心時代運動宣言」連署活動。
圖說:「良心覺醒 施政建言」多位法學專家從法律本質、法律執行、法學教育及哲學思維,提出人人有良心可以減少爭訟,而人人良心覺醒,百姓才會安和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