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分享實例與學生們一起探討人權.JPG
人權宣導加緊腳步 避免情殺案件一再發生又見情殺!近來情殺案層出不窮,繼日前台北、新竹傳出情殺案,台南市也發生一起高職情侶情殺案。突如其來的情殺案,讓許多目睹的民眾,幾乎都心有餘悸,回想當時的情形直呼恐怖。國際青少年人權大使許謹麗對於這幾起情殺事件相當震驚,為此今日(29日)特別一早驅車前往小港區一所小學提供人權講座,積極向學生宣導世界人權宣言,避免此等憾事一再發生。她同時表示許多人普遍欠缺對30條人權內容的了解,期盼透過人權教育提升台灣的未來!演講中,許特別介紹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表達的自由」,並透過影片與實例,讓孩子們知道,任何人都有權利去傳遞自己的想法與言語,但每個人也擁有第5條「沒有折磨」的權利,因此「表達的自由」其中並不包含用言語攻擊他人或用行動傷害他人,冀望孩子們能夠引以為戒。最後,許講師呼籲孩子們擁有人權的前提就是要「在對的時間中做對的事情」,她也以美國人道主義者L. 羅恩 賀伯特先生的一句話:「人權必須要落實,而不能只是理想。」鼓勵在場學童落實所學習到的人權知識在生活中,不僅能夠保護自我外,也能夠尊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