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安風暴,從過去塑化劑、毒澱粉,瘦肉精,到最近劣質豬油等接二連三,讓消費者「食」在不安,以2011年發生的塑化劑事件,雖然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向廠商提出損害性求償24億,但是最後法院以消費者不能提出證明對人體有害等理由,僅判賠120萬,與社會期待落差很大!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建議可以學習美國的作法,當人民提告問題食品,只要有證據或有論文,就可以此為判決依據,這是台灣可以參考的地方,他也認為應培訓千名專業稽核員,為食安把關。
康照洲表示,他是教毒物化學的,因緣際會到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在任內發生了非常多的事情,從塑化劑開始,然後是毒澱粉,當時還被罵是黑心的官員、傲慢的官員。事實上,以這個食品的「食」來看,就是一個「人」人加一個「良」,食品真的是一個良心的事業。從食品安全來看,他一直認為這是良心事業,也很想以自己的專業來幫忙社會,但是提到的良心,不能沒有法治,以發生塑化劑、毒澱粉、瘦肉精、美國帶骨牛肉......等等,當時大家用什麼方式解決?每次在新聞吵了一個禮拜、一個月,結果就修個法,就好像事情就解決了。
而修法重點就是把刑責、罰責提高,本來六十萬就罰600萬、1,500萬,刑責從三年以上,修法五年以上,但是修了法之後,是不是真的解決了問題?大家都知道,修了法之後,事情還是一件一件的發生。原因是修法後法官判出來的,都跟人民的期待不一樣,因為法官用食品衛生安全的角度來看,就要你提出食品安全的直接證據,到底會不會傷害人,但是大家都知道,塑化劑、毒澱粉那些東西,都不會立即死人,但是會不會造成長期傷害,這是沒有人知道的。
康照洲強調,美國的作法值得學習,在美國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人民提告公司只要證據或有論文,就可以以此為判,這是台灣可以參考的地方。另外,我們沒有直接用消保法、公平交易法來保護人民,這是在過去他服務公職時間,對法治產生的疑慮,提出來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可以幫忙行政單位解決這樣的問題,杜絕那些一犯再犯惡質的商人。
康照洲建議,靠目前的稽查人力,稽核所有的食品廠可能要花七到十年,政府應編預算培訓千名專業稽核人員,為食品安全把關,另外參加良心覺醒國際論壇讓他很感動,因為有這麼多的志工,為世界默默付出,應給予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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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前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建議政府應提升法治,為食品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