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葛克昌於10月5日「世界教師日」主持「良心覺醒國際論壇IV」第二場次研討會時表示,教育改革不是「從上到下」而是「從下到上」,「一個國家要以人性尊嚴發展為中心」,葛克昌認為國家是為了個人的利益存在,而不是主張人民要為國家犧牲,所以教育就是要培養每個人具有「人性尊嚴」,和依照他自己的「人格發展」,讓每個人成為社會上有價值的人。而首先就要從教師自身做起,讓教師具有人性尊嚴,按照自己方式來教育。
他認為「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就像種樹慢慢讓它發展起來,教育的中心在學生身上,應該從學生出發,最了解學生的是老師,每個老師教的學生都不一樣,他有技藝、有專業…等各種他自己的教育方式,是因應學生的需求發展出的一套教育,而不是上面有個指標叫他去達成,如此才能夠適擇人才,讓每一個人變得很有自信,能夠發展他自己的人格。
針對聯合國「投資未來 投資教師」主題,葛克昌直言,綜觀我國的教育,一般家庭都很勇於投資,然而國家就不一定了。身為財稅專家,葛教授舉例說明,政府一天到晚強調終身學習,但是子女唸大學的學費可以抵稅,教師進修的學費卻不能抵稅,甚至認定教師是薪資所得者,不能扣除成本費用。在知識經濟的時代,全世界沒有薪資所得者不能扣除成本費用的國家。教師如果有良好的構想,想要自己製作教材、或者帶學生出去認識社會、認識自然,現行的制度必須要跟學校申請補助,但他建議政府應該給教師一筆經費,讓教師可以自己做教材,運用自己的理念來改革教育,再將成果讓大家互相學習、觀摩,而不是由上面交代下來。葛克昌提到最近有人提出老師暑假不應領薪水,他覺得我們的社會生病了,其實暑假教師要充實自己,反而是成本費用最高的時候,在良心覺醒的時代,教育界應該正視這個問題。
針對法學教育,葛克昌認為,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律倫理,而法律倫理最重要的就要保障人權。有些執法者能夠花5倍、10倍的時間來探求案件的事實真相,最重要的是他「有良心,能推己及人」的信仰及人生觀。「行使公權力的法官、律師、法務人員、公司的法務長、行政人員…等這些法律人必須要有的信仰,終極目標就是保障人權,讓每個人能自由的發展自己的人格。」葛克昌表示法律人格有時候很難表現,法學教育需要不斷教育法律倫理典型、形象好的人格,法院的判決書就是法律人的人格展現,尤其在法學教育中,對於判決書裡有能發揚法律倫理、保障人權意義的案例,不是傳授給學生,而是讓學生從不斷的討論中自己發現,然後心嚮往自己能成為具有法律倫理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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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台灣大學法律學系葛克昌教授參加2014「良心覺醒 國際論壇 IV」談良心的教育改革應「從下到上」培養每一個人的「人性尊嚴」和「人格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