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請向稅務局申辦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因繼承取得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時,於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完成後,應檢附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系統表、法院核准抛棄繼承權證明書、除戶之戶籍謄本、全部繼承人戶籍資料及繼承人印鑑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向稅務局申請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稅務局特別提醒您,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於繼承時,請記得要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避免發生房屋稅籍資料之納稅義務人名義不符情形,而影響自身之權益。若您尚有任何房屋稅疑義者,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洽詢。
上傳時間:2014-10-2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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