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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假車禍真強盜 警方立即偵破
2009
09/08
20:20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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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8 20:20
天眼日報記者 蔡秀芬 屏東縣 報導

陳嫌

 

搶奪婦人置於機車菜籃或腳踏板上之皮包

 

屏東縣假車禍真強盜警方立即偵破

屏東警分局繁華派出所轄內9月7日17時25分發生一起強盜案件,一名搶嫌騎機車伺機將女騎士撞倒,趁被害人倒地時,以尖刀割斷手提背包肩帶搶走包包逃逸,被害人嚇得花容失色,眼睜睜看著搶嫌揚長離去,警方獲報後立即實施攔截圍捕全面查緝。

民和所所長許玉文根據搶嫌所騎乘之贓車車牌號碼,分析研判出該歹徒有多次於作案前,均先在轄內竊取車輛後,再至屏東市、長治鄉、萬丹鄉等地區隨機搶奪落單婦女。許玉文認為犯案歹徒熟悉地區特性,應有地緣關係,於是調派所內員警至贓車失竊地點,調閱附近監錄系統,經一一過濾交叉分析比對,終於鎖定偷車嫌犯之影像,警方將偷車賊影像與搶嫌特徵比對,確定應同一人所為,許玉文率領副所長林金財、員警李志強、林和憲等人持著搶嫌影像照片至車輛失竊附近路段詢問居民,期能發現蛛絲馬跡,18時40分警方得知搶嫌落腳在一家旅社內,持槍破門而入,搶嫌坐在床上把玩犯案之尖刀,員警喝令「不要動」,搶嫌來不及反抗,當場被警方制伏,床上放著剛搶來的贓款現金5百多元、行動電話、皮包等物,遭警方一併查扣帶回。

警方調查出嫌疑人姓名為陳振強,71年次、有毒品、恐嚇、槍炮等前科,共犯下1件強盜案、6件搶奪案及12件機車竊盜案,專門搶奪婦人置於機車菜籃或腳踏板上之皮包,其中有兩件係以衝撞方式,利用女騎士倒地後,以尖刀割斷皮包肩帶,搶走皮包,陳嫌犯案所得之金錢均用來購買毒品及繳納房租費用。陳嫌坦承犯案前會先偷取機車作為犯案交通工具,伺機由後搶奪婦人置於機車菜籃或腳踏板上之皮包,警訊後,將陳嫌依搶奪罪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警方並持續擴大清查是否另涉有其他不法情事。

上傳時間:2009-09-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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