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國際寬容日,小孩曾受霸凌的山達基教會特約人權講師黃麗影與高雄市三民國中結合,共同舉辦一場「什麼是人權?」宣導讓500多名國中生了解人權的重要性。發起活動的黃麗影說,希望藉由自己的實際經歷,表達暴力無法解決問題,但寬容絕不是忍讓,並呼籲學生尊重他人的人權,就是守護自己的人權。
11月16日是“國際寬容日”。一九九五年,時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的費德里科馬約爾強調在多元化社會裡,應普及有關寬容的教育,使人們平等、和諧、和平地生活在一起。但時下青少年的霸凌問題卻凸顯出人們對與彼此的不理解、不諒解。
講師黃麗影引述美國教育家L. 羅恩 賀伯特的一段話:「寬容其是建立人際關係的好基礎。讓學生們理解“寬容”並非“忍讓”;事實上寬容不應該是消極的。寬容應該以尊重為前提,以溝通為方式,當矛盾與問題產生時,藉由友善的交流你會理解對方,知道自己不用倚靠暴力或忍耐。」
參與其中的一位林同學表示:「今天是我頭一次聽到人權議題的講座,相當的新鮮,未來的生活我若遇到不公義的事情時,我會竭盡所能的去制止。」另一位沈同學表示:「我很喜歡這場活動,它讓我了解人權的道理。」
活動過程中,學務主任帶頭與在場師生,一同成為實踐人權的代言人,共同連署支持響應國際寬容日,並誓言落實人權於生活。人權大使許謹麗表示,推行人權教育能夠有效減少校園霸凌、暴力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