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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化劑檢出違法色素二甲基黃案流向調查
2014
12/16
20:52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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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6 20:52
天眼日報記者 馬源朝 高雄市 報導

芊鑫實業社製造之豆製品乳化劑(含二甲基黃色素),售予彰化縣久元企業社製成油皮半成品,販售給「得意中華食品有限公司」,高雄市衛生局啟動稽查,該公司購買之油皮半成品尚在研發階段,並未商品化。

得意中華食品有限公司今年5月、6月及9月分別向彰化久元企業社進貨3批「非基因豆皮」原料各100公斤(總量共300公斤),進行產品研發,因研發之品項放置一個月即產生油耗味廢棄,故尚未研發完成,該公司提供樣品包解說,稽查現場產品並無該項豆皮製品。

另屏東陳O蔚購買之「芊鑫豆製品乳化劑」販售至本市明全豆類加工業者,剩餘3箱又10公斤(20公斤/箱)待退,因9月身體不適即未再製作;另三旭豆腐行製成豆腐,今年11月19日進貨6箱乳化劑,目前剩餘5箱又10公斤,已請業者責付保管,待退中,目前均無產品存貨。

二甲基黃非我國準用之色素,依據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情形,不得製造、販賣、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處6萬以上2億元以下之罰鍰,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同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

歡迎逕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洽詢專線0800-285-000。

上傳時間:2014-12-1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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