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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警民合作耐心埋伏 終破腳踏車竊案
2009
09/13
17:12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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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3 17:12
天眼日報記者 吳達人 雲林縣 報導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於日前23時10分許,在虎尾鎮新生路153之28號前,與腳踏車失主鄭0瑄耐心埋伏後,當場查獲犯嫌沈0瑩(女、65年次)使用竊取腳踏車之案件,另名主要偷竊腳踏車犯嫌廖0萩(男、66年次)自認無事到場關心沈女時,自投羅網,當場遭沈女指認為偷竊主嫌,全案經偵詢後,依法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經查虎尾警分局虎尾派出所於日前23時許接獲一名鄭小姐報案指稱:於虎尾鎮新生路中華電信公司旁,發現一輛疑似她在數日前於虎尾鎮和平路寶雅百貨所失竊之捷安特牌腳踏車,因停放腳踏車處有一群人在旁喝酒,她會害怕,不敢靠近確認,所以報請警方前來查緝,虎尾派出所備勤警員游朝棟與陳膺吉在接獲通知後,隨即開車前往察看,當到達現場後,確有鄭小姐所稱之狀況,但礙於該腳踏車為停放狀態,並無人在騎乘,無法確認竊嫌身份,便在原地埋伏約10分鐘左右後,發現犯嫌沈0瑩上前牽取該腳踏車,並騎上腳踏車欲離去,警員游朝棟與陳膺吉等2人見狀,便趨前將其逮捕,並請在場之失主鄭女再確認該部腳踏車是否為其失竊之腳踏車無誤。

經鄭女當場指認該腳踏顏色、車上之紫色鈴鐺及後座裝有供乘客腳踩之火箭筒等物品後,確認就是她所失竊之腳踏車無誤,警方即將犯嫌沈0瑩連人帶車一同帶回派出所偵詢,而在將犯嫌沈0瑩帶回派出所後,另名犯嫌廖0萩見沈女被警方帶到派出所,因其有喝酒,加上自認為警方將辦案方向均針對沈女,且沈女有輕度智能障礙,警方不會發現其犯行,而到派出所要關心犯嫌沈0瑩,且探口風,並假裝質疑沈女為何要偷人家的腳踏車,不料在警方詢問時沈0瑩一口咬定其腳踏車為犯嫌廖0萩牽給她使用的,真是賊星該敗,自投羅網,警方因而再查獲另名犯嫌到案。

虎尾警代理分局長余永隆表示:近年來運動休閒風盛行,有的腳踏車動輒上萬元,雖可上鎖,但由於腳踏車重量有限,只是將輪子上鎖,仍會被以徒手搬運方式竊走,所以呼籲民眾除了上鎖外,盡量要停放在有人看顧之處所,並呼籲民眾踴躍到各派出所駐地烙碼,一方面可避免腳踏車遭竊之風險,另一方面若腳踏車不幸遭竊,也便以指認。

上傳時間:2009-09-13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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