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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婦上吊自殺尋短 警伯馳援幸獲救
2009
02/27
03:0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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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7 03:06
天眼日報記者 黃義雄 苗栗縣

大湖分局卓蘭分駐所警員古育良、張奈詡(女警)於98年2月25日上午9時50分擔服巡邏勤務,接獲110報案民眾稱:「夫妻倆感情不好,剛與妻談離婚事情,老婆說要死給他看,目前情況不明的求助電話」。2員獲報後立即前往處理,依報案人表示其妻人可能會在暫居處所(苗栗縣卓蘭鎮),員警立即前往查看,果然發現已經上吊的彭女(32歲),2員立即破門進入,將呈現昏迷狀態的該女警車緊急送往東勢鎮醫院急救,幸挽回寶貴生命,家屬十分感激。

據大湖分局27日表示:古、張2員到達現場見狀後立即將皮帶剪斷,並將上吊自殺者抱下放置床上,由女警張奈詡檢查該名女子生命跡象,發現彭女已呈昏迷狀態,臉色轉黑尚有氣息但氣若游絲已無法言語,情況相當危急。古、張2員見狀立即將該名女子抱上巡邏車十萬火急送醫,於10分鐘後即馳達台中縣東勢鎮醫院急救,沿途並由女警張奈詡隨時注意保持該女其身體變化狀況。經醫師急救後把彭女從鬼門關拉回來挽回其寶貴生命。

警方調查上吊自殺的彭女,與夫感情不睦,在電話中因故與夫激烈爭吵後竟然一時想不開,選擇以自殺來向家人抗議,幸警員及時趕到其暫住處所馳往挽救,彭女寶貴生命才得以獲救。家屬接獲警方通知驚呼慶幸之餘,對警員的救護行動更是不斷鞠躬表達感激之意。

大湖分局長吳梅花表示:卓蘭分駐所警員古育良、警員張奈詡於獲報後能迅速趕抵現場,做出正確判斷將自殺民眾從鬼門關前救回,處置得宜,忠勤服務事蹟,將予公開表揚,並藉此呼籲民眾凡事均應冷靜,珍惜寶貴生命,不可莽撞行事,如有任何困難,可與警方或社政單位連絡,警方非常樂意為民服務,協助解決問題。#

上傳時間:2009-02-27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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