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比中世紀還落後?7月16日立法院一場探討有關法官迴避制度的公聽會上,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以太極門假案為例,剖析台灣法官迴避問題,由於司法實務上的限縮解釋,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都是秘密審判,讓法官迴避制度形成具文,更嚴重的是,稅務案件行政法院法官都不自為判決,又發回國稅局重新開單,讓人民無止盡的陷入行政救濟的輪迴中,形成萬年稅單,這是現今司法制度很大的問題!
誰來審判?台灣司法公平審判?反造假運動公聽會 ,由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主辦,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協辦,吳景欽舉課堂上期中考必考題,第一個問題,第一審受命法官準備程序開了三次庭以後就調走了,高升到高等法院,這個案子上訴到二審,如果這個法官抽到了這個案件,他要不要迴避?第二個問題,假設這位受命法官他不只開了準備程序,還審到言詞辯論也終結了,但是由於職務調動,從一審高升到二審,他有參與言詞辯論但是沒有參與判決,假設這個案子到了二審又被這位法官抽到了,他要不要迴避?第三個問題,二審的法官已經判了,這個案子上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又被這個法官抽到了,那他要不要迴避?第四個問題,假設二審的法官曾經判過這個案子,上訴到最高法院確定了,被告聲請再審,這個法官抽到了要不要迴避?
吳景欽一一問現場民眾,答案是四個都應該要迴避,但如果按照司法實務解釋,竟全部都不用迴避,而且都有它的法律理由。
吳景欽舉太極門假案為例,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黃淑玲法官,擔任受命法官,有經過準備程序及實質調查,因為職務調動,到了最高行政法院,雖然沒有參與判決,但有參與前審,照理說應該要迴避,但司法實務上把它限縮解釋,只要沒有判決都不用迴避,結果造成枉法裁判。
吳景欽表示,人民雖有聲請再審的權利,但最高法院跟最高行政法院都是書面審,形成秘密審判,吳景欽表示,中世紀宗教法庭都還有公開,台灣在21世紀了還在秘密審判,一直影響到申請迴避的問題,甚至當人民知道必須申請法官迴避時已經接到判決書了,判決都確定,已經沒有意義了,這是現今司法制度很大的問題!吳景欽表示,更嚴重的是,當稅務機關亂開單,行政法院判人民勝訴,但是法官並沒有自為判決,也沒有撤銷原始稅單,還是發回國稅局重新開單,人民又必須重新走行政救濟,如果又抽到同一個法官,聲請再審還會碰到同一個問題,高等行政法院沒有下級審,而且重新開單之後又是新的案子,所以法官也沒有迴避,如果又碰到同一位法官那還要審嗎?他會說自己以前的判決錯了嗎?吳景欽指出,簡直讓人民鬼打牆!吳景欽表示,這樣的體制讓太極門假案循環了24年,其實都是一個「假」字,讓人民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