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第七屆立法委員第二選舉區缺額補選選、監、檢、警聯繫會報第一次會議,9月18日上午9時30分在雲林縣選舉委員會二樓會議室召開,會報由黃定川代理主任委員主持,地檢署蔣得龍主任檢察官親自參加會報。黃代理主任委員表示:本次立委補選定於9月26日舉行,這段期間感謝相關單位的辛勞,同時也請相關單位加強查察賄選及防治暴力,淨化選舉。
蔣主任檢察官表示,由於這次立法委員缺額補選,選情平和加上檢、調、警等單位全力查賄,目前查獲疑似賄選案件計有5件,立案有1件;警察局表示:有關本次立委補選工作,警察局已完成所有準備工作,包括投、開票所的警衛及機動警力,另有關查察賄選及防治暴力方面全力防範中。
選、監、檢、警聯繫會報強調,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五十六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